| 为了进一步明确事业活动与环境负荷之间的关联性,下面介绍京瓷集团环境负荷的整体情况。 |
对象范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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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象为被纳入到“京瓷集团统一环境管理系统”并获得统一认证的事业网点(※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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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注) |
()里为根据2005年度的对象范围算出来2006年度负荷量,作为参考数据。 |
| ※1 |
根据2006年太阳能电池模块及手机(主要的10种产品)的出厂量、以及LCA(产品生命周期环保性评价)数据,算出一年的数量。 |
| ※2 |
使用阶段的耗电及温室气体为,从太阳能发电产生的“创能”效果减去使用时的负荷而得出的差额。 |
| ※3 |
系于2006年回收的墨粉箱(18种产品)总重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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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联网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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